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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金改将适当放宽港澳金融机构来泉准入条件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1日获得国务院批准通过。《总体方案》称,将争取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争取先行先试措施,适当放宽港澳金融机构来泉准入条件。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来泉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泉州法人金融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赴香港上市融资、再融资。支持泉州企业或境外关联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泉港澳金融机构加强人员交流和业务合作。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侨资金融企业在泉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侨商参股泉州金融机构。支持侨商发起设立以泉州为主要投资区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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