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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进驻泉州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1日获得国务院批准通过。《总体方案》称,将加强泉台港澳侨金融合作。积极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进驻泉州。允许在泉注册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台资企业投资入股泉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促进泉台贸易投资和汇兑便利化。支持泉台合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建立泉台金融合作交流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台湾金融人才来泉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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