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新富资本出具警示函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5月18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经查,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富资本”)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个别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深圳证监局表示,李先林于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新富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新富资本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