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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上海航空8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

王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8月5日,东方航空、上海航空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自2022年8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40元。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2年8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2年8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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