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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旭东案昨日在沪开庭

田露中证网

  原华宝兴业基金经理牟旭东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昨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庭审披露情况来看,从2007年至2010年期间,牟旭东身为华宝兴业基金公司研究部人士、基金经理,先后为另一被告人所控制的某公司推荐股票,推荐股票数量超过100多只,对方则将根据相关推荐进行股票交易的获利所得之40%回聩给予牟旭东,后者通过其亲属账户总共收纳500多万元利益。对这些指控,牟旭东当庭供认不讳。

  牟旭东在法庭上表示,其自2007年开始,向另一被告人邹某所控制的公司推荐股票,使用不常用的电话号码与该公司人士联系,并运用岳父岳母的账户收受利益,所推荐的股票有小天鹅、安阳钢铁、宝钛股份和一些有色股等。自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将严惩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后,牟旭东也感受到了法律压力,在电话中向对方表示今后将终止合作,但在这期间,仍然推荐了一批股票并收受了对方一定利益。对此,牟旭东表示了悔悟。

  公诉人指出,牟旭东自2007年开始向邹某推荐股票并收受好处,其中有60%是其所管理的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基金股票池里的名单;而在邹某及其公司成员所控制的股票账户的投资操作中,出现了26只与多策略基金有趋同性的股票,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扣除交易费用后的获利上千万元。牟旭东的辩护律师则提示认为,牟旭东的行为只是推荐股票,没有作出买、卖的价位判断,也没有投入资金低买高卖、操纵股价,不是典型的“老鼠仓”行为。

  本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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