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景顺长城基金:对冒用公司名义行为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余世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余世鹏)4月20日,景顺长城基金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期网络上出现冒用“景顺长城基金”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行为,景顺长城基金对此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广大投资者切勿上当。

  景顺长城基金在公告里说到,目前网络上存在冒用景顺长城基金的基金经理照片及相关视频,包装成培训机构理财课程的现象。对此,景顺长城基金表示,该公司及基金经理,未在任何培训机构举办收费理财课程。景顺长城基金保留对任何冒用公司名义的机构或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景顺长城基金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景顺长城基金的产品,请务必通过该公司直销机构和产品法律文件中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投资者应注意辨别,防止个人信息及投资信息泄露,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任何冒用景顺长城基金的不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