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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基金罗丹:美国SEC诉特斯拉及马斯克欺诈案达成行政和解的相关启示

 投保基金公司法律部业务经理 罗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新证券法投保制度系列谈之行政和解

  随着互联网社交媒体兴起,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在个人社交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引发股市重大反响的例子逐渐增多。早前,美国特斯拉公司CEO马斯克在推特上发布不实信息,导致当日该公司股价大涨。美国证监会(SEC)随即介入调查,案件最终以SEC与马斯克和特斯拉公司达成行政和解协议收场。

  在美国,马斯克案具有相当的代表性,SEC在此类案件中大量采取行政和解手段结案。而在社交媒体蓬勃发展的我国,尽管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在社交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引发股市重大反响的例子并不鲜见,但目前采用证券行政和解进行事后追责的案例在我国仍不多见。今年3月,我国实施了新《证券法》,对证券行政和解制度进行了完善,证券行政和解不再要求“案件事实或者法律关系尚难完全明确”,为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不大的虚假陈述案件适用该制度创造了便利条件。新《证券法》对行政和解制度进行完善,可以看出国家对适用证券行政和解制度处理涉嫌违法的案件寄予厚望。

  美国SEC诉特斯拉及马斯克欺诈案达成和解背后的“以诉讼为目的而调查,并获取符合诉讼证据标准的证据作为和解协议的谈判筹码”“事后监管”和“逐案调查”等理念,对我国推动行政和解适用于类似虚假陈述案件以及完善行政和解的机制设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简单回顾一下马斯克案的案情。2018年8月7日,马斯克在推特上发文称拟以每股420美元私有化回购特斯拉股票等相关言论,导致当日股价从343元涨至379元,涨幅高达10.98%。8月9日,美国SEC对马斯克采取调查行动,要求其解释为何不通过监管渠道披露重要信息,相关信息是否真实,以及是否遵循投资者保护规定等相关问题。8月24日,马斯克宣布放弃私有化。9月27日,SEC向法院对马斯克和特斯拉提起证券欺诈指控。9月29日,SEC宣布与马斯克和特斯拉达成行政和解协议,内容包括:一是马斯克3年内不得担任董事长;二是新增任命2名独立董事;三是成立新独立董事委员会,建立更多控制程序,监督马斯克的通讯;四是马斯克和特斯拉各支付2000万美元罚款。罚款将根据法院批准程序分配给受损投资者。10月16日,法院依据上述和解协议作出最终判决。

  上述案例中,仅因为马斯克在8月7日发布了几条推特,特斯拉和马斯克便在和解中付出了不菲的代价。那么SEC是如何保障自身在行政和解协议谈判中的强势地位的呢?结合美国SEC前主席玛丽·怀特关于SEC执法的言论和美国一系列案例发现,SEC在进行和解时,非常强调“以诉讼为目的而调查”的理念,要求执法人员秉着诉讼的目的进行调查,专注于获取具有可采性、有说服力的证据,即符合诉讼证据标准的证据。通过这样的要求,极大地保障了强势的行政和解方案的达成。马斯克正是因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而接受了辞去董事长和罚款2000万美元的和解方案,如果SEC未在调查中掌握一定的符合诉讼证据标准的证据,想必这样的和解方案很难达成。

  当我们脱离上述个案,站在更高的层面观察美国市场处理商业言论自由和证券市场秩序的关系方面的判例,还会发现,马斯克案以行政和解的方式结案,是美国将“事后监管”和“逐案调查”理念作用于监管新型社交媒体上虚假陈述案件的缩影。美国主流意见认为,一方面,商业性言论的事前审查,因其可能对言论自由造成过度限制,是危险且不合理的,但“事后追责”的方式能够相对谨慎且符合效率原则地处理市场秩序和言论自由的关系;另一方面,对于涉及商业言论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案例,需要法院和执法机关以“逐案审查”的方法谨慎处理,证明违法性、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等,执法难度较大。因此,此类虚假陈述案件多以行政和解的方式结案。

  一方面,我们期待能够尽快出台对虚假陈述案件有针对性的行政和解实施办法。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一个信息市场,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公平,也会削弱资本资产的价格发现功能和配置效率。推动行政和解制度对虚假陈述案件的适用,对维护证券市场的公正和稳定,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层出不穷,行政和解制度永远不会有足够完善的时候,这就更加需要适时推动实践案例的出台,用实践来探索一些前沿问题的解决路径。(本专栏由投保基金公司和中国证券报联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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