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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律师朱有彬: 判5年?我赌10万!

胡芳 杨颖君国际金融报

李旭利

  6月12日上午9∶30,前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李旭利身着灰色翻领T恤,站在了上海市一中院第七法庭的被告席前。庭审现场人满为患,李旭利情绪低落,略显紧张,4次被审判长提醒“声音响亮一点”。

  作为公募界知名基金经理,李旭利此前有着辉煌的经历,在交银施罗德基金、重阳投资等多家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1年9月被曝光涉嫌老鼠仓,昨日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终于迎来了庭审。

  公诉方:内幕交易有罪

  4摞厚厚的证据材料放在公诉方的桌上,相比辩方只在桌上铺开的一层文件,公诉方显得准备更加充分。

  在庭审现场,记者获悉,公诉方准备了3组共超过20多项的证据。公诉方提出三点公诉意见:李旭利的行为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其行为也损害了基金行业的发展;其行为对市场本身造成危害,违反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也损害了证券市场的秩序。

  “内幕交易”是此次公诉方的一个关键词。

  公诉人指出,李旭利了解公司内部未公开信息,掌握了相关的两个账户,并且两个账户都与其有关,李旭利电话委托营业部的李某的证据充分,最后获利都属于李旭利本人,利益链证据充分。

  庭审最后,公诉人总结:李旭利的确有利用职务便利,利用未公开信息,对李某进行电话委托,应该对所有非法交易所得金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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