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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即日起开展企业债券受理工作

吴晓辉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即日起开展企业债券受理工作,受理标准参照现行规定执行。请发行人、主承销商参照现行规定申报企业债券,并与中央结算公司联系。申报进度可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业务操作”—“企业债受理信息”栏目查询。中央结算公司将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受理业务流程等配套制度,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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