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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第一案启动

费杨生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费杨生 昝秀丽)中国资本市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第一案于4月16日启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当日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无论是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还是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说,集体诉讼是成熟证券市场投资者维权的主要手段,由代表人代表众多当事人发起民事诉讼。目前,中国A股市场投资者超过1.8亿,集体诉讼将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康美药业集体诉讼案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标志性事件,有利于震慑、遏制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许峰表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国版集体诉讼制度主要安排是:在代表人资格方面,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依法取得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在投资者授权方面,投保机构必须在获得50名以上的投资者特别授权后才可以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在参加诉讼方式方面,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
  上述负责人强调,在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精神重要举措。此举有利于通过司法制度创新带动金融市场生态改善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有利于弥补证券民事赔偿救济乏力的基础制度短板,与行政、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立体化的制度合力,共同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特别是注册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有利于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经证监会调查认定,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证监会已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投资者保护机构充分响应市场呼声,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康美药业代表人诉讼。证监会对此表示支持,并将依法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诉讼工作进行监督,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强与最高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推动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各项制度机制,依法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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