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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

利用好骨干员工持股、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在天津市、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地方现场会,现场观摩调研天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混改试点企业,交流各地推进国企混改的做法和经验。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利用好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

  会议指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手段。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能够实现国有企业资源优势、组织优势与民营企业市场机制优势的有机结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近年来,以重要领域混改试点为牵引的新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效,形成了一批改革效果显著、引领效应突出的典型案例,探索出了可行路径,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生动的实践支撑。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十六字方针。要科学引入战略投资者,选择匹配度高、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利的投资者。要着力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战略投资者参与、结构合理的董事会,落实董事会职权,对混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更好适应市场竞争要求。要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利用好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要做强做优主业,加快剥离辅业、剥离“亏损”、剥离包袱,强化与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协同,拓展产业链价值链,不断提升混改企业核心竞争力。

  会议要求,各地发改委要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吃透政策的基础上,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指导和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总结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经验,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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