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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民银行:多措并举推动深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齐金钊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齐金钊)6月1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简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深圳人民银行近年来深入贯彻人民银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深圳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3734.8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2%,较2020年末增长7.1%,其中清洁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贷款余额较大,在绿色贷款余额中的占比分别为55.9%、28.5%及12.2%,在深注册的各类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共计50支,募资金额总额约281亿元。

  深圳人民银行表示,该行紧抓深圳“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契机,紧扣深圳建设“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从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入手,多措并举推动深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据介绍,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方面,深圳人民银行主导国家重点绿色金融标准之一“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本要求”的研制工作,该标准目前已作为行业标准正式立项,有望于近期发布。在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方面,推动我国首个地方绿色金融立法,对深圳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提出明确要求。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建立绿色信贷专项统计制度,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对辖内29家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业务进行全方位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创新方面,指导深圳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日益深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持续加大。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标准(ISO/TC32)制定的讨论工作,推动深圳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落地深圳并正式启动,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在深圳设立永久秘书处等。

  深圳人民银行表示,该行下一步将充分利用深圳绿色金融发展优势,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深化国际合作,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作用,促进深圳绿色金融取得更大发展,做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绿色发展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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