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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中宣判37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新华网

  新华社福州8月13日电(记者王成)近日,福建省18家法院对37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郑必武等60名被告人定罪处刑。

  据悉,这37起案件中被告人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开奖号码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银行卡转移诈骗款等实施犯罪行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基层法官表示,从这37起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电信诈骗案件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作案手段隐蔽性、迷惑性更强,有诈骗分子利用大数据对人员信息进行筛选、分析,针对特定人或特定群体量身定做骗术,防不胜防。二是犯罪模式日趋组织分工化与专业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等犯罪团伙专业化程度强,团伙之间又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三是从跨区域作案转向跨境作案,诈骗团伙为逃避打击,将窝点转移至境外,通过网络电话对境内民众远程实施诈骗,诈骗手段日趋高科技化,给案件取证和审查带来巨大挑战。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福建省法院坚决依法惩治,努力把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24件3435人,涉案金额1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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