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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总额逾三亿元 被告人最长刑期八年六个月 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宣判

孙越上海证券报

  10月27日,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在上海迎来一审判决。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对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操纵333个证券账户

  非法获利逾3亿元

  经上海一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庆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截至当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

  被证监会处罚56亿元

  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召开稽查执法发布会,披露三起典型违法违规案。其中,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操纵次新股获利拟被罚56.7亿元,这一罚单金额创下证监会最高罚单纪录。

  2017年2月至5月,北八道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组织操盘团队,通过多个资金中介筹集数十亿资金,利用300多个证券账户,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等次新股。

  其中,操纵张家港行违法所得约1.39亿元,操纵江阴银行违法所得约3.40亿元,操纵和胜股份违法所得约4.67亿元,3只股票合计违法所得约9.45亿元。

  证监会稽查执法人员表示,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属于一起实体企业脱实向虚、滥用杠杆交易,违规聚集市场资金,通过虚假交易误导、欺骗市场投资者的典型案件。该案涉案金额巨大,造成相关股票价格大幅波动,涉案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影响恶劣。

  震慑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

  操纵市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影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沉疴顽疾”,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严厉打击的重点。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怀涛表示,北八道集团市场操纵案是证监会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体现了监管打击和惩治证券犯罪的强大决心,以及落实“零容忍”的执法理念,相信该案会对同类犯罪起到强大的震慑效果。

  王怀涛表示,北八道集团被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后,刑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罪状多次修正、细化,让监管的打击越来越精准、力度越来越大。司法机关也应及时介入,与证券市场监管无缝对接,彰显监管对打击操纵行为的决心和态度。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在刑事处罚领域,该案的处罚非常严厉,对于震慑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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