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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交易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发布。《保障意见》指出,依法支持证券中介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依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交易成本,严厉打击涉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和北交所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和北交所市场的投资建议服务。

  最高法指出,《保障意见》将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保驾护航,推动形成市场参与各方依法依约行为、资金信息有序推动、主体归位尽责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良好市场生态,为投资者放心投资、中小企业大胆创新创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方面提供司法保障

  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是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整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意见》立足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改革实践,围绕新三板挂牌公司、北交所上市公司的特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供相关司法保障。

  首先,全面把握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的重要意义和总体安排。深刻认识多层次资本市场“层层递进”市场结构的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其次,依法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重大部署顺利推进。明确人民法院可参照适用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场所经法定程序制定的、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北交所及其上市公司所涉案件集中管辖。第三,以优质司法服务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此外,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及北交所‘层层递进’的市场格局更加清晰,新三板挂牌公司新兴产业亮点突出、公司质量持续提升、向上发展动力强劲,北交所运行平稳、上市公司数量已达100家、‘龙头’撬动作用逐步显现。”证监会指出,《保障意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司法举措,有助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保驾护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表示,将认真贯彻司法保障意见,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努力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安排,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培育良性市场生态。

  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针对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定位,结合“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特点,《保障意见》从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角度,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若干具体措施。

  针对新三板、北交所挂牌上市中小企业尚属创业成长阶段的实际情况,《保障意见》不仅要求通过优化审判执行程序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还规定了审理对赌协议、定向增发等类型案件的具体指导原则,明确了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导向。

  此外,在依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交易成本方面,《保障意见》明确,在上市过程中,对于为获得融资而与投资方签订的“业绩对赌协议”,如未明确约定公司非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就业绩补偿承担连带责任的,对投资方要求非控股股东向其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等再融资过程中,对于投资方利用优势地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股东订立的“定增保底”性质条款,因其赋予了投资方优越于其他同种类股东的保证收益特殊权利,变相推高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违反了证券法公平原则和相关监管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该条款无效。为降低中小企业上市成本,对于证券中介机构以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上市保荐、承销协议、持续督导等相关协议中存在约定为由,请求补偿其因发行人虚假陈述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考虑到严格司法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地位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需要,《保障意见》规定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防范通过破产程序损害投资者权益、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行为、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等措施,目的在于守住法律底线,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严厉打击涉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和北交所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方面,《保障意见》明确,充分发挥刑事责任追究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功能,严防“带病闯关”,依法从严惩处通过财务造假等方式实现在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或者挂牌、上市后发行证券引发的欺诈、腐败等犯罪行为。对于发行人与证券中介机构合谋串通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及发行审核、注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利益输送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依法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对于假借新三板名义非法集资行为,以“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名义吸引投资者、未经合规发行程序违规募集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惩处。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保障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对于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开展投资前,也应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许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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