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7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票据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助力建设农业强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延伸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服务,严格防范有关金融风险;加大乡村振兴票据宣传力度,强化乡村振兴考核激励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
具体而言,在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方面,《通知》明确,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围绕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和吨良田创建,支持粮食生产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用于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聚焦大豆、油料、生猪生产和“菜篮子”工程,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满足经营发展和采购周转资金需求。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用于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规模化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远洋渔业资源开发等领域,促进现代海洋牧场和渔港经济区建设。
《通知》提出,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支持乡村振兴票据用于土壤改良、农田排灌设施等重点领域,助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支持乡村振兴票据用于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水库及引调水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统筹匡算募集资金用途。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通知》指出,立足脱贫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鼓励主承销商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源适度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做好扶贫票据等产品合理接续,确保支持政策不断档。依托各地农业农村优势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金融服务,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绿色、科创、革命老区”等“复合贴标”产品,合理用于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建设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等,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和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此外,《通知》也强调,延伸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服务,严格防范有关金融风险。鼓励信用增进机构为乡村振兴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提升涉农主体市场认可度,有效增强金融资源可得性。此外,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应坚持市场化原则,持续提高专业服务和尽职调查水平,提升乡村振兴票据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募集资金所投项目具备商业可持续性,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