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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剑齐发 破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 黄剑辉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年来,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受到各方面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多方面有力措施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中小民营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甚至日常经营。为此,笔者在剖析民企融资难融资贵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商业银行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六方面建议。

  导致民企融资难融资贵原因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逐渐解放思想,放松对非公经济、民营经济的各方面管制,包括银行贷款、民资办银行等金融管制,推进银行体制改革,在多方面给与民营企业支持,才逐渐形成了民营经济如今具备的“五六七八九”的重要作用和特征。银行部门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成长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实现了共同成长,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经验。但是,从目前阶段看,民营企业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经济下行、金融趋紧时期甚至会情况恶化,出现“财务成本上升”或“贷不到款”的情况。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可从融资供给、融资需求及政策供给三方面具体分析。

  一是融资供给层面:银行层面的原因。

  民营经济贷款难、贷款贵甚至贷不到款也有融资供给层面的原因,主要源于我国金融结构以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为主,而大型商业银行又是银行业的主力,导致银行体系存在“国企偏好”。此外,商业银行的内部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也不利于服务民企。

  大型商业银行的国企偏好。大型商业银行的放贷行为往往更具有国有企业偏好,愿意将其控制着的约占国内信贷总量50%的信贷资金投向国有企业。更加重要的是,由于政府有维持较高增长速度、“保增长”或“稳增长”等目标,政府性投资往往成为政府的重要抓手。大部分融资资源都分配给了国有大企业和大项目,而中小企业和小项目则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这也是一种对民营企业银行信贷的“挤出行为”。

  银行的信贷考核和责任追究不一视同仁。商业银行对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放款总体上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从商业银行总行来说,普遍采取不良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在这种信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下,信贷部门和人员更倾向于放贷给风险较低的国有企业,而尽可能少地放贷给民营企业。

  二是融资需求层面:民企自身的原因。

  相对国有企业来说,民营企业的市场化程度高,经营风险较高;同时,银企之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面对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银行需要用较高的成本从中筛选出那些经营者信用度高、企业经营稳健、财务信息可靠、有发展前景、政企关系良好的企业,增加了民企融资的成本。

  民企市场竞争风险较高。民营企业所在行业一般行业门槛较低,容易进入,同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产品同质性较高,竞争较为激烈,天生就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有比较高的市场风险,存活率和存活期都相对较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敢发放贷款给成立期限较短的企业。

  此外,企业规模与其存活率存在明显正相关性。企业规模越大,存活率越高,反之,规模越小,存活率越低。大规模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小规模企业强,并且大规模企业的行业进入通常存在政策、规模经济、技术等的壁垒,进入市场时较谨慎,故大规模的企业存活率比规模小的企业高。同时,数据显示,注册资本越少,企业存活率越小。但随着企业成立时间的增加,企业存活率降幅越来越低,并趋向稳定。总体上,规模较小、数量较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的民营企业寿命较短,存活率相对较低,是影响其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因素。

  民企诚信认可度较低,违约率较高。从历史数据结果看,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贷款违约率较高,一些民营企业存在恶意逃债行为,总体诚信认可度相对较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信用度相对较差,一些企业存在恶意骗贷、逃债行为,不仅银行造成了损失,在很大程度上给民营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容易使整体民营企业贴上“诚信度不高”的标签。

  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财务风险较高。民营企业情况复杂,有个体微型企业、私营企业、家族企业,也有城镇集体企业、农村乡镇企业、社有企业、民营股份制企业等各种形式,产权来源多样。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的总体管理水平快速提高,但由于民营企业总量巨大,新创企业多,仍然有大量民营企业处在创业期、瓶颈期,治理结构可能不健全,管理水平粗放,财务合规性不足,造成银行贷款的财务风险较高。

  此外,民营企业还存在企业平均规模较小、固定资产比重低、担保手段有限的客观情况。在银行贷款发放以提供担保为前提的制度下,民营企业由于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且可供担保的资产比例较低,其难以获得贷款一方面是由现行贷款制度所致,另一方面,则是自身可供担保的手段有限所致。

  转型升级难度大,经营业绩不乐观。民营企业在过去40年间的高速成长,与我国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人口红利、和平红利等直接相关,民间资本大量进入中低端制造业、服务业领域。但近十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减少,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利润空间大幅收窄。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净利润在5%以下和5%~10%的企业合计占到了近70%。这种利润率很难覆盖融资成本,也很难追加投资。不少企业家表示现在是“利润不高不想投、前景不明不愿投、方向不清不敢投、融资困难没钱投”。

  在转型升级方面,民营企业近年来也加大力度,但很容易出现“政府一号召,企业一哄而上”的“潮涌现象”,很快出现产能过剩和利润下滑,银行对于所谓“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十分谨慎;在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过程中,民营企业一方面研发创新动力不足,机会主义特征突出,另一方面也面临与跨国公司的竞争压力。当然,民营企业现在的经营形势下滑也存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问题。在前几年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政府实施经济刺激政策时期,民营企业也大幅扩张,现在在经济长期下行时期,往往产生资产闲置、低效无效资产增加甚至呆坏账大幅增加的情况。这都严重影响企业资产质量和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认可程度。

  三是政策供给层面。

  从制度与政策层面来看,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许多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思维和做法没有完全改变,尽管近年来党中央已不断出台多项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但实际在政策施行中仍有不到位的情况。

  信贷资金非中性配置的传统思维和做法。“以产业政策为中心”的思维和做法仍然在起作用,没有退出历史舞台,银行部门仍然被要求以较低的资金价格支持国家规划的项目(一般是国有企业),而市场化的“规划外项目”(一般是民营企业)的信贷资金配置相对就减少。从竞争中性的角度看,这就是信贷非中性。

  信贷干预对民营企业的误伤。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常常对银行部门的信贷行为进行行政干预,要求限制某些行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首先伤及民营企业。比如在经济上升周期时,为了抑制“投资过热”,往往先压民间投资,要求银行信贷严格控制放贷行为;在经济下降周期时,为了“去产能”,往往要求银行信贷要注重风险,有保有压,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变成对民营企业“一刀切”停贷断贷抽贷。在房地产调控中也存在类似政策行为。

  政府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仍然不够。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难题,几乎各个经济体都存在。但是发达经济体一般在融资体系上比较健全,特别是政府对于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比较充足。我国对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近年来虽然有所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至今仍然没有建立完善的适合中国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担保政策体系,没有建立一套公平、公开的信用管理服务体系和信用约束机制,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制度,担保机构本身运作机制存在缺陷。

  采取有力措施破解融资难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可从六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进程。

  一是与全国工商联系统合作,搭建服务民营企业“滴灌融资”平台。

  要充分发挥全国工商联及下属4.6万家商会的平台及“管网”作用,建立专门服务民营企业的“滴灌融资系统”。要“修建”一条能够将央行放出的“水”,直接、顺畅、持续导流进民营企业“田”里的渠道系统。其中,央行释放流动性的方式可以是定向降准或再贷款,传导的主渠道是商业银行,总转运站是全国工商联,分渠道是地方工商联及4.6万家商会,最后通过“精准滴灌”,将央行放出的“水”(流动性)导流进千家万户中小民营企业。

  在线下运行成熟时,可采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借鉴网约打车平台的原理,将线下模式平移至线上平台运行——由全国工商联牵头,商业银行会同有关民企入股,建设线上中国民营企业“滴灌融资系统”APP平台,实现资金供给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资金需求端(民营企业)多对多实时、精准匹配供求。民企在该融资系统上发布融资需求,商业银行根据民企的融资需求和自身服务优势进行“抢单”,滴灌融资系统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线上滴灌融资系统平台可采取会员制,主要服务对象为各级工商联及各商会会员企业。平台利用工商联及商会提供的会员企业信息及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整合的相关信息,可对会员企业进行较为全面的画像,进一步降低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商业银行专业审单和信用保证保险,可以建立起三道较为严密的风险防线。

  二是用足用好政府支持民企融资的政策,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增信作用。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方面出台许多优惠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鼓励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如中央层面成立了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部分省级政府设立了省级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既对民营企业融资起到了“政府增信”的作用,也对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风险起到了抵补作用。

  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其中,加强了解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与地方政府做好沟通对接,抓住政策窗口期和业务契机,用好、用活地方政府民营企业贷款贴息、财政资金专项补助、银税合作、银担合作等相关政策;探索创设信用缓释工具,探索信用风险定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三是加大对金融科技的应用力度,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融资过程中,民营企业面临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迫使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存在较大顾虑,但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缓解、消除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提供了较大可能性。商业银行应加大金融科技系统的研发应用,与金融科技公司开展深入合作,更快、更直接、更完整的获取企业的相关数据,并基于海量的历史数据,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快速、及时、高效响应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是建立与外部相关机构间的合作机制,打造金融服务联盟构建综合服务生态网。

  商业银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融资性担保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股权基金、风投机构、金融租赁及园区管理机构等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打造一个业务联系紧密、协同合作的金融服务联盟,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形成良性沟通机制,遴选有发展潜力、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为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如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针对民营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综合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产品;与工商、税务、公安、司法、民政、海关以及交易平台等外部机构合作,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广泛收集企业外部数据与行为信息,通过大数据技术辅助进行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与风险防控问题;与私募基金、股权基金等合作探索投贷联动模式,支持科创类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模式,真正与企业共成长;与融资担保公司建立银担合作模式,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抵押担保物不足问题。

  五是建立企业不良贷款差异化考核标准,适度放宽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由于自身财务及经营问题,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较高,商业银行要实施差异化利率政策,完善用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定价机制,以风险定价为基础,综合考虑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期限、信用情况、风险情况等多重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区间。在考核方面采取差异化标准,适度放宽中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合理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调动经营机构和客户经理的积极性。

  六是深入研究民营企业的金融产品需求,增强金融产品与民营企业间的匹配性。

  深入研究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商业银行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需要,增强金融产品和企业的匹配性。如针对民营企业轻资产、抵质押物不足的情况,要积极发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股权、专利等权利质押贷款,以及信用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动产抵押贷款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财产抵质押贷款,尝试推广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信贷产品。

  针对流动资金不足的民营企业,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俱佳、现金流及利润增长稳定、还款来源有保障的优质中小企业,要探索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商业保理等系列金融创新产品。深入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产业链的特色,与产业链核心企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开展深入合作和系统对接,有针对性地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建立多方合作的新型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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