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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布去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

期货日报

  3月11日,大商所发布2020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报告称,2020年,大商所持续推进产品与业务创新,不断提高科技监管能力水平,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市场运行质量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得到有力提升。

  数据显示,2020年大商所期货及期权全年成交量22.07亿手、成交额109.20万亿元、日均持仓量967.55万手,同比分别增长62.83%、58.43%、30.37%,在境内期货市场占比分别为35.97%、24.99%、39.44%。

  据统计,大商所全年参与交易客户数为92.32万,同比增长18.62%,其中单位客户数同比增长22.59%,产业客户参与度继续提升。单位客户成交量15.73亿手(双边),同比增长79.96%;日均持仓量1075.36万手(双边),同比增长36.96%;单位客户成交、持仓占比分别达到35.6%、56.0%,较上年分别增加3.6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

  报告称,2020年,豆油、玉米、进口大豆、棕榈油、聚氯乙烯和铁矿石等9个品种的期现价格相关性超过0.9,相关品种合约价格已成为现货贸易、价格保险、指数编制的重要依据,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油脂油料、玉米、煤焦钢、合成树脂等产业链条企业继续深度参与期货市场交易,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工具进行风险管理,保障企业稳健经营,期货市场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充分体现。此外,在抗击疫情的特殊背景下,大商所基于聚丙烯、聚氯乙烯等品种的场外工具在推动相关企业抗疫复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生猪期货成功上市,成为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的重要成果和标志性事件,期货市场服务国计民生、服务国家战略的作用进一步显现。液化石油气(LPG)成为国内首个期货和期权同步上市品种,聚丙烯、聚氯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三个化工品种期权“三箭齐发”,废钢期货等新品种研发取得实质性进展,棕榈油、豆油、豆一等品种期权完成研发。

  另外,截至2020年年末,大商所场外平台交易规模已达128.58亿元,较上年增长9.4倍,标准仓单交易已初步形成连续报价,成交价格逐渐成为市场广泛参考。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大商所还在业内率先推出套期保值差异化保证金业务,有效降低产业企业利用期货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资金成本,助力实体企业复工复产;在豆粕品种上试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注册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套保交易便利性;推出期权对锁、买入期权垂直价差、卖出期权垂直价差和买入期权期货4个组合策略保证金优惠业务,累计组合保证金策略类型达到10个,日均可释放保证金占用约135亿元。大商所率先在商品期货市场上引入国债作为保证金,并推动特定品种盈利换汇优化方案落地。

  市场监管方面,2020年,大商所共查处异常交易行为671起,其中自成交达标347起、频繁报撤单达标323起、大额报撤达标1起,并对其中34名客户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了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大商所共发出市场监查问询函380份,共排查和处理违规线索87起,对22起违规线索进行所内立案调查,对违规客户进行监管约谈29次,处理违规客户270人次。

  去年,大商所还加强程序化交易报备和高频交易管理。2020年,共有10308名客户向大商所进行程序化交易报备,涉及会员144家。大商所推出通过收取申报费的方式来加强高频交易监管,并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落地实施。

  大商所表示,2021年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谋新局、开新篇,紧紧围绕产品开发、技术驱动、生态圈建设三大业务主线,加快实现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的建设目标,助力资本市场“十四五”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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