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通过有效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一体化发展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在推动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着眼于中国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的现实,而且随着发展呈现越来越明显的区域分化特征,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十八大以来,为了实现协调发展,从中央到地方进行了很多积极探索,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或许有人按照传统思路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向某些特定的落后区域政策倾斜,帮助他们更快的发展起来。事实上,这种认知是偏颇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就是增强发展的整体性与协调性,但是首先强调整体性,在整体性前提下进一步形成协调机制,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推动协调发展。

  比如,区域协调发展首先是全国各地都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而不是给予某个地区特殊照顾,实行与较为发达地区不同的理念和要求。其次,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其三,就是破除地区之间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也就是说,就是推动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的根本原则是充分发挥市场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导。这就要求在协调发展过程中需要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出现制造政策洼地、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因此,我们习以为常的认为区域发展战略等于对某些地区的政策保护性倾斜是错误的。

  《意见》着重提到了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首先,要求促进城乡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准入限制。要求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其次,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区域市场建设,加快探索建立规划制度统一、发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区域市场联动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在推进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的同时,重点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统筹发展的重点是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

  首先要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发展。比如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引领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带动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以上海为中心引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以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等为中心,引领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

  其次,要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要求改革创新、新旧动能转换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中西部条件较好地区加快发展。对欠发达地区要以“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推动加快发展,但是,主要是通过精准扶贫以及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短板,与此同时,建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区域联动机制,先富带后富,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

  但是,区域协调发展也需要一定程度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继续向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倾斜,调整西部地区有关产业指导目录,对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和适宜产业发展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但这种倾斜必须是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防止跨区域污染转移,而不是对这些地区弱化生态保护与防止污染的要求。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