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0日获悉,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项目)日前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成为全国首单获批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将在发行后申请于上交所上市。
此只债券发行的核准,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持续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次公司债券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债券募集资金计划不少于核准总额的70%用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工程等项目。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份,上交所已受理并通过用于“一带一路”项目的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共计14只,拟发行规模约800亿元。
与此同时,《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近期,上交所已经与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洽谈,多只“一带一路”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整装待发,其发行将为“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