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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可交债需借力“专业专注”机构

徐金忠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期,市场上出现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债募集大体量资金的方案,提升了可交债发行热度。数据表明,旺盛的市场需求给予可交债发行人和投资人更多空间。随着可交债投资越来越被市场所认识乃至熟知,机构人士提醒,可交债投资的博弈性不断增强,投资者参与可交债投资需借助“专业专注”机构的研究能力。

  大手笔可交债频现

  近期,市场上不乏大手笔可交债发行,除招商蛇口控股股东招商集团上限为150亿元的可交债发行外,还有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借助可交债形式在市场融资。

  例如,4月中国化学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化学工程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公开发行可交债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顺利完成期限5年的35亿元公募可交债发行簿记工作。中鼎股份4月27日公告,控股股东已完成2018年非公开可交债发行工作,债券简称“18中鼎E1”,代码“117116”;本期可交债期限为3年,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方大炭素控股股东辽宁方大则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的可交债。

  另外,一些港股公司股东对可交债融资工具的运用也是相当纯熟。港股红星美凯龙日前公告,收到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红星控股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质押期间产生的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根据通知,此次可交换债券规模不超过150亿元,期限不超过6年,红星控股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此次可交债设定质押担保。

  还有一些股权拥有方和资金拥有方则通过框架协议等,打开双方在可交债发行上的想象空间。例如,5月16日,海航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可交换债券发行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将选择海航航旅旗下优质上市公司作为发行标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可交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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