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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48.3亿金融债

张勤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勤峰)9月13日,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公告称,定于9月18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该行2018年第九期1年期、第十一期5年期和第十二期3年期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40亿元、80亿元和50亿元,总量不超过170亿元,最终以实际中标量(债券面值)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首场招标结束后,国开行有权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顺德农商行三家承办银行追加发行总量不超过21.1亿元第九期、6.1亿元第十一期和21.1亿元第十二期金融债券,专门用于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向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分销。

  根据人民银行于2016年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柜台业务债券品种包括经发行人认可的已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债券。

  目前商业银行柜台柜台债券产品主要是国债和部分政策性金融债。而获准在柜台交易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年收入应不低于五十万元,名下金融资产不少于三百万元,还需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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