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泸天化(000912)9月14日午间公告,近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向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来函,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宁化学”)债务风险日益增大,银行借款面临受损风险,为有效保障各银行权益,强烈要求本公司为其在和宁化学的全部 29.38 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否则银行 将依法行使权利,并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保障银行的权益。
为保证和宁化学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维持必要的银行信用,保障和宁化学的正常经营,本公司拟为银行的贷款提供 1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4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26,000 万元人民币;主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甲醇、煤化工及后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持有和宁化学 100%股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宁化学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555,445 万元,负债总额 485,2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87.36%。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84,9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734.18%。
和宁化学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负债的主要承载主体,也是合并报表范 围内资产、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宁化学的贷款银行与本公司贷款银行高度重叠,若不能妥善保障银行相关权益并积极回应各家银行提出的追加担保诉求,将可能严重影响本公司及和宁化学的银行信用,并直接对和宁化学、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