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拟17亿元在平山县建设风电场
东方能源(000958)9月19日晚公告,东方能源石家庄分公司(简称石家庄分公司)与河北省平山县政府(简称平山县政府)签署了《新增风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平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同意石家庄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山县山区投资开发建设风电场。风电场场址位于平山县境内的营里乡、蛟潭庄镇、杨家桥乡、古月镇、下槐镇、小觉镇可开发风电的区域。拟建新增风力发电场区域可开发容量约10万千瓦,规划投资约8亿元,一、二期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拟投资约17亿元。
公告表示,公司与平山县政府开展清洁能源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看,将对公司今后的业务发展及主业核心竞争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挖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亨通光电获云南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项目
亨通光电19日晚间公告,公司与联通云南分公司签署协议,双方共同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开展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在上述两州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系统基础上,亨通光电负责新增设施、系统投资,投资估算约2.9亿元,并享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对增量收入享有按照约定比例的受益权;项目合作期限为2017年9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联通云南分公司提供协议规定合作项目移动核心网、营帐系统、传输汇聚层,及现有的无线基站控制器、基站设备、传输接入网(含光缆和传输设备);亨通光电投资合作范围内需新增的无线基站控制器、移动基站、基站天馈系统、基站接入传输网络(含光缆和传输设备)、基站配套系统投资建设及项目建设相关费用,享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资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