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A股一场罕见的关乎退市的诉讼在新都酒店与深交所之间打响。
9月19日,5月16日被深交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的新都酒店公告了一项重大诉讼,认为深交所单方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并于9月1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撤销深交所作出的《关于新都酒店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同日,深交所在官网上对诉讼事宜快速回应,认为作出新都酒店终止上市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并明确表态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申请,从严监管规避退市行为,对于达到退市条件的公司,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
“我们认为深交所做的退市决定有一些草率,毕竟三单案子没有结,正式的结果没有出来。对天健审计意见的修改公司也是不认可的,仍在诉讼过程中。还没有定论的时候交易所就以会计所的结论作出退市的决定,公司认为依据不充分。”9月20日,新都酒店董秘杜明丽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业内专家人士看来,新都酒店此番起诉深交所胜算几率很小。不过起诉的作用在于一方面提起诉讼是上市公司行使自己的权利,另外对投资者也有个交代。
争执焦点问题
于1994年1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的新都酒店,代码为000033.SZ,至今年7月7日被摘牌,已在A股运行了24年,股价也定格在1.7元/股。
因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新都酒店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新都酒店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暂停上市;2016年5月3日,新都酒店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一周后被深交所受理;2017年5月16日,深交所对新都酒店股票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自5月2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在深交所对新都酒店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隔4个月之后,不甘于就此作别A股的新都酒店近日将深交所告至深圳中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深圳中院官网发现,该案已于9月18日立案。
9月19日,新都酒店发布了一份稍微详细的重大诉讼公告,对起诉深交所一事进行初步介绍。新都酒店认为深交所仅依据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一份说明,即认定新都酒店2015年经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而认为公司不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等行为,无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新都酒店的两大诉讼请求为:第一,判令撤销深交所作出的《关于新都酒店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第二,判令深交所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9月19日,深交所对新都酒店起诉一事亦快速回应。深交所认为作出新都酒店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深交所称,“2017年5月15日,本所上市委员会对新都酒店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不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条件,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不满足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7条、第14.4.1条第(二十七)项和第14.4.2条的规定,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新都酒店的公告,今年5月,新都酒店将为其提供恢复上市服务后撤回恢复上市申请的广发证券诉至广州仲裁委员会;将高尔夫租金收入确认为经常性损益出具截然相反意见的天健会计事务所诉至长沙仲裁委员会;将高尔夫租金收入从经常性损益调整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目前,这三起案件仍在审理中。
“对于新都退市一事,监管层不只是靠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也有自己的监管判断。”9月20日,接近深交所的一名机构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