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长海股份(300196)2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表示此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