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常佳瑞)狮头股份(600539)4月13日晚间公告称,预计2017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1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6500万元。
此前公司2018 年1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万元左右。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80 万元左右。
对于减值原因,狮头股份表示,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原因主要系本次业绩预告与前次业绩预告时所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差异较大所引起。
2016年底,狮头股份收购了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剥离了原先处于亏损状态的水泥资产,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变更为由控股子公司龙净水业实施的净水龙头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依据公司与龙净水业出让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收购龙净水业70%股权的对价为1.16亿元,合并报表形成商誉 1.03亿元,出让方承诺龙净水业在201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130万元。
狮头股份表示,2017年度,龙净水业主营业务净水龙头及配件的主要原材料铜价持续上涨,导致其经营业绩远低于预期,本次龙净水业经初步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50万元,公司预计将会收到业绩补偿款项约为 1900 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25万元。而前次业绩预告时,经财务人员初步测算,龙净水业净利润约为770万元,因其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公司将获得相应业绩补偿款,前次预计此项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870万元左右,因此,与前次相比,本次增加了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额为555 万元。
此外,因前次业绩预告时,龙净水业实际测算业绩与其承诺业绩相对较为接近,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因龙净水业不能完成承诺业绩而使合并报表形成的商誉减值金额约为1170万元左右,与公司所能获得相应业绩补偿款金额差异较小,并测算出将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80 万元左右。
截至目前,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测算出龙净水业净利润约为 550 万元,龙净水业2017年实际完成业绩与承诺完成业绩差距较大,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对收购龙净水业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商誉减值约为7000万元且不能确认减值损失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000万元,因此,测算出将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1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6500万元。
商誉是上市公司溢价收购形成的一项资产。一般而言,商誉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越大,计提商誉减值时,对上市公司的利润等财务数据影响越大。分析人士表示,近期受此前高溢价、高业绩承诺的“双高”并购拖累,公司并购资产去年业绩不达此前承诺,并因此计提商誉减值,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由盈转亏的案例频发。业内人士表示,轻资产行业成为高商誉减值的“雷区”,上市公司对并购标的高速增长的要求并不现实,导致商誉减值持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