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记者 江钰铃)1月9日,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闻泰科技(600745)及其相关高管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经上交所查明,2018 年4月28日,闻泰科技披露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述报告,2017年1月5日,公司子公司徐州中茵与关联方中茵集团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自2017 年1 月1 日起,中茵集团向徐州中茵提供的借款利率由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改为年利率11.15%,借款期限展期为2017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21 日止。根据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从2011 年1 月1 日起,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借款,一律按银行同等利率计提支付计息。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2017 年度根据上述关联方借款协议计提的关联方借款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部分金额为5276.91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2%,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9.98%,金额较大。根据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制度》,上述关联借款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但公司未就上述关联借款提交董事会审议,截至公司2017年年报出具日仍未履行审批程序。据此,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
同时,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公告,截至2017年1月1日,中茵集团向徐州中茵提供的借款余额为5.89亿元,按照当时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预计2017 年全年借款利息6564.60万元。上述借款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公司应当在2017 年1 月签订借款合同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但公司迟至回复2017 年半年报问询函公告中才予以披露。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相关高管也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对此,上交所对闻泰科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年有和周斌、财务总监李时英和曾海成予以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