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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股东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7月31日披露,海越能源(600387)股东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决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上交所查明,长安航旅为海越能源控股股东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2018年1月27日,公司披露长安航旅增持计划公告称,长安航旅承诺自2018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018年7月28日,公司披露长安航旅增持进展及增持计划延期公告称,长安航旅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于2019年1月28日前实施完成。2019年1月30日,公司披露长安航旅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显示,在增持计划期限内,公司仅于2018年7月26日增持公司股票21.31万股,在7月28日增持计划延期后,未增持公司股份。长安航旅累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1%,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仅为22.88%。

  上交所表示,公司股东增持计划是其向市场作出的公开承诺,且对投资者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审慎作出并切实履行。公司股东长安航旅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且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实际行为与其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延期增持计划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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