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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谋划集团整体上市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继万华化学整体上市之后,同属烟台市国资委控股的泰和新材(002254)11月25日午间公告,公司拟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泰和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民士达)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吸收合并控股股东

  泰和集团为泰和新材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5.5%股权。天眼查信息显示,烟台市国资委全资的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丰控股)持有泰和集团51%股权,泰和集团剩余49%由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裕泰投资)持有,烟台裕泰股东为烟台裕丰投资有限公司(裕丰投资)和烟台裕和投资有限公司(裕和投资)。裕丰投资和裕和投资分别有31名股东和35名股东,其中包括多名泰和新材中高层管理人员。

  根据泰和新材11月22日与国丰控股、裕泰投资签订的《吸收合并框架协议》,泰和新材将通过向泰和集团全体股东即国丰控股和裕泰投资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泰和集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和集团主体注销,泰和集团持有的泰和新材股份全部注销,泰和新材承继泰和集团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通过这一吸收合并,泰和集团将实现整体上市。相关资料显示,泰和集团除直接持有泰和新材股权外,还直接持有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裕兴纸制品”)41.67%股权、直接持有民士达16.84%股权,以LP身份参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泰和新材共同投资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泰和新材的这一操作与万华化学的整体上市思路高度相似。今年完成整体上市的万华化学,即是通过向交易对方国丰投资、合成国际、中诚投资、中凯信投资、德杰汇通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控股股东万华化工,实现集团整体上市。

  一并揽入芳纶纸龙头公司

  公司此次收购方案中还包括新三板公司民士达。根据挂牌信息显示,民士达股东包括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泰公司,二者分别持有民士达39%和14.4%股权。此外,泰和集团和泰和新材分别持有民士达16.84%和15%股权。

  根据公告,公司与国盛控股、裕泰投资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民士达股份,民士达是在泰和集团芳纶纸项目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芳纶纸生产,是目前国内芳纶纸行业龙头企业和国内规模最大的芳纶纸制造企业。2019年上半年,民士达实现营业收入6794.66万元,实现净利润1083.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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