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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拟吸收合并控股股东 泰和集团作价21.69亿元实现整体上市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泰和新材(002254)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泰和集团,同时发行股份购买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士达”)65.02%股份,并向包括国丰控股在内的合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公告显示,公司吸收合并泰和集团方式为向泰和集团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丰控股”)、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裕泰投资”)发行股份。根据评估结果,泰和集团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1.69亿元,泰和新材通过向交易对方新发行共计2.34亿股A股股份支付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对价,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为9.27元/股,本次交易不涉及现金支付。

  公司收购民士达65.02%股权方式同样为非公开发行。民士达65.02%股份的交易价格为2.05亿元,公司通过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盛控股”)、裕泰投资、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运集团”)、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国资经营公司”)、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发行2208.55万股A股股份支付收购全部对价,本次交易不涉及现金支付。国丰控股、国盛控股、裕泰投资、王志新对民士达未来三年业绩做出承诺,2020年、2021年、2022年收入分别为1.51亿元、1.65亿元、和1.72亿元。

  此外,公司还将向包括国丰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5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后,泰和新材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市国资委,泰和新材间接控股股东国丰控股成为泰和新材控股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国丰控股将泰和集团整体注入泰和新材实现泰和集团整体上市,同时完善泰和新材芳纶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高泰和新材的竞争优势和在产业链中的议价能力。从产业角度看,本次交易前,泰和新材的主营业务为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和集团旗下化纤生产配套资产将整体注入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民士达股权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向下游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延伸,高性能芳纶纤维产业链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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