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茂业商业:拟5.78亿元购买子公司维多利集团15%股权

康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茂业商业(600828)3月16日晚公告,当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同意维多利投资将其持有的维多利集团15%的股权以5.78亿元转让给公司,用以偿还借款本息及抵消维多利投资欠维多利集团的往来款。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与邹招斌分别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8日先后签署了《借款合同》与《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统称为“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深圳茂业百货于2018年1月2日,向邹招斌提供了合计4亿元的贷款。

  为担保邹招斌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债务和责任,维多利投资自愿将维多利集团15%的股权质押给深圳茂业百货,双方已于2017年12月29日,就前述股权质押相关事宜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并已于2018年4月3日完成质押登记。

  因受宏观经济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邹招斌目前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未能按期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称,基于上述情况,考虑到维多利投资以其持有的维多利集团15%股权提供了质押担保,且维多利集团经营情况良好,公司看重维多利集团在内蒙古市场的领导地位,为收回前述借款本息,维护公司债权人权益,经公司及深圳茂业百货积极与邹招斌、维多利投资协商,拟以质押股权折价方式来进行借款本息(共计4.92亿元)及维多利投资对维多利集团所欠往来款的抵偿,即深圳茂业百货同意维多利投资将质押股权转让给公司,然后,由维多利投资委托公司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深圳茂业百货和维多利集团,用以抵偿前述借款本息与往来款。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是基于收回借款本息,以维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而发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维多利集团的股权将提升至85%,可进一步增加对维多利集团的持股比例,有助于公司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助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由此,此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利益损失;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邹招斌及维多利投资将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将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