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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督促辖内机构加强社区金融服务

高改芳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海银监局近日下发《关于鼓励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社区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明确社区金融服务目标和市场定位、加大对社区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社区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不断提升社区金融服务质量、推进社区金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金融服务考核评估机制等六方面出发,要求上海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提升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建设和发展,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努力建设“受人尊敬的银行”,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在沪中小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走差异化和特色化道路,积极探索社区性银行的经营模式。在沪各村镇银行要坚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发展的市场定位,成为专门开展郊区(县)社区金融服务的社区性银行。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金融服务不足的城乡社区和新辟的大型居住区增设营业网点,新设或调整部分分支机构作为社区金融服务网点。

  《指导意见》要求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广泛、持续、系统的金融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抵制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业务等基础金融知识,提升消费者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和谐金融环境。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金融业服务,快捷、规范、透明地处理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社区金融消费者的融资成本,维护社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在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增设服务网点的要求,上海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已在上海银监局指导下,尝试设立了社区支行,上海农商银行还开设了百家金融便利店,其他在沪商业银行也积极跟进,2012年全市净增商业银行支行134家,改善了社区金融服务均等化,填补新出现的金融服务空白。9家村镇银行坚持社区银行的市场定位,各项业务平稳快速发展,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上海银监局将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指导意见》,加强社区金融服务、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总结辖内机构的良好做法,积极推动社区性银行建设,探索社区金融服务监管和社区性银行监管模式,丰富沪上银行社区金融服务内容,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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