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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10月24日,中国银监会党委书记尚福林主持召开党委会,向党委成员和部级干部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通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三个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就全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一是要坚持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推进银监会系统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着力推动职能转变,强化依法监管,划清权力边界,提高监管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监管职责,合理划分监管职权和责任,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银行业风险处置机制,加强风险应急响应与处置。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依法解决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强化依法监管,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银行业稳健发展。

  二是要坚持统筹规划,健全完善监管法规体系。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金融法制建设,加快完善监管法规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做好《商业银行法》、《银监法》、《信托法》的修订工作;做好政策性银行、理财业务、信托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领域的法规层级的完善和提升;做好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普惠金融、利率管理等重点领域法律空白的填补工作;做好内外资金融机构、各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同质同类金融业务法规的一致性工作。

  三是要坚持健全机制,加强法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法律工作队伍,加强对法律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轮岗锻炼,加大法规工作上下联动。研究制定银行业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对各派出机构依法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政务考核体系。建立依法监管、依法经营工作报告制度,对各机构依法经营情况加以评估,并纳入监管评价体系。

  会议要求,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推动银监会法治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党委要负起总责,牵头部门要担起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履行职责、形成合力。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实效推动依法监管,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能力的基础工程来抓,把坚持制度建设作为廉政建设的关键,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通过构建各项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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