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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保障基金在4月1日前开始筹集

资金信托按照新增规模1%认购

刘夏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银监会于近日下发文件,就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相关事项作出通知,要求保障基金的认购从今年4月1日前开始。对于此前广受关注的资金信托认缴比例,该文件规定4月1日以后新发行的资金信托,按照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

  这份于2月26日印发的文件表示,各信托公司应于2015年4月1日前按年初报送银监会的2014年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并将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以后每个年度,以各信托公司上年度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多退少补。2015年4月1日起新发行的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计算并认购保障基金,信托公司应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上季度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以后每个季度结束后,按照上季度新发行资金信托新增规模的1%认购。2015年4月1日起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照信托公司实际收取报酬的5%计算并认购保障基金,信托公司应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上季度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以后年度,信托公司按照经审计的前一年度实际收取财产信托报酬的5%认购。

  文件表示,按照信托公司净资产余额和财产信托报酬比例认购的保障基金,由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认购。资金信托对应的保障基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分融资性信托和投资性信托,其中融资性资金信托由融资人或用款人委托信托公司认购,投资性资金信托,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与信托当事人的约定,将认购保障基金作为信托财产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由信托公司认购。

  文件还规定,家族信托区分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分别认购;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按财产信托的标准认购;企业年金信托按财产信托的标准认购。

  此外,对于保障基金的收益分配,文件表示,保障基金公司按照一年期基准存款利率,向信托公司支付固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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