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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限购限贷抑“房热”

董文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文杰)继9月28日发布“房八条”打击恶意炒房通知后,10月2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再次发布地产调控通知,通过限购和限贷政策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上涨过快的现状。

  《通知》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通知提出,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炒房、违规销售等行为,打击违法资金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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