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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高晓娟)3月13日,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银调委)成立大会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国银监会消保局副局长张永军到会指导,浙江银监局局长熊涛、副巡视员张有荣,浙江省司法厅、金融办、消保委、杭州市司法局等省市有关单位,浙江省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等行业协会,以及在杭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负责人出席会议。 

  据介绍,浙江省银调委是在浙江银监局、司法厅指导下,由浙江省银行业协会依法设立的专门调解涉及银行产品和服务等民事权益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免费为银行业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调解、权利救济等维权服务。其主要有四大优势:一是平台更专业。浙江省银调委由来自浙江省银行业协会、消保委、杭州市司法局、知名律所等单位的7名专业人士担任委员,由专业能力过硬、服务意识好、责任心强的银行业专家组成调解员队伍,目前共有4名专职调解员、6名兼职调解员、45名调解专家库成员,来自一线柜面、运营、信贷、法律合规等专业领域。二是运行更规范。浙江省银调委办公场所设在浙江省银行业协会,接受浙江银监局和省司法厅的共同指导。目前已建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调解操作规程》、《调解员工作纪律》等系列制度和工作文本,确保纠纷调解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效开展。三是机制更灵活。银调委调解工作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调解员,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调解、是否公开过程、是否同意达成调解协议等。调解不成功的,不影响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四是结果更权威。若调解成功,调解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银调委将定期回访。银调委还可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使调解结果具备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据了解,近年来,浙江银监局多措并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别是因地制宜,创新联动,积极推进辖内银行业第三方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目前已实现辖内地市全覆盖。其中,台州市银调委自2016年3月成立以来,共接受调解申请100余件,涉及金额近1400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82%;湖州市银调委创新搭建“湖州大银家”纠纷网上处置平台,2016年有效分流40%以上的线下投诉事项;温州市银调委与鹿城区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联动共享司法、行政资源,取得较好实效。 

  有业内专家表示,各级银调委的设立是银行业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对银行业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的积极探索,也是在金融领域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要求的实践举措。银调委的规范有效运行,将有助于拓宽浙江省银行业纠纷调解处置渠道,提高纠纷处置效率,帮助消费者节省维权成本,并降低银行业纠纷化解的社会成本,也将为构建良好金融生态及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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