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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再次公开征集拟提第四起证券支持诉讼 诉讼对象为安硕信息及相关责任人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4月27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投服中心支持中小投资者向高鸣、曹丰及安硕信息(300380)索赔的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误导性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这是投服中心第二次向中小投资者 发出公开征集公告向特定上市公司提起证券支持诉讼。

  此前,2016年7月和8月,投服中心接受中小投资者申请,先后对“匹凸匹”、“康达新材”虚假陈述行为提起证券支持诉讼,协助中小投资者依法索赔,获得较好效果和普遍好评。今年3月17日,投服中心启动第三例证券支持诉讼,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绿新(现更名为顺灏股份)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获得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响。据悉,投服中心前两起诉讼效果良好。“康达新材”一案一审判决投服中心完全胜诉,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的全额赔偿。首例“匹凸匹”案也将于近日作出判决,投服中心胜诉把握较大。第三例“上海绿新”案公开征集进展顺利,投服中心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证据材料的整理、损害金额的计算等一系列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会尽快提起诉讼。

  误导性陈述催生“妖股” 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

  2016年12月15日,安硕信息、高鸣和曹丰三责任主体因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处罚公告显示,2014年4月30日至5月6日间,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董事会秘书曹丰与某证券机构分析师接触达成默契,决定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持续、广泛、有针对性地宣传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信息。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间,公司在多次与投资者进行业务交流的过程中,所披露信息与公司现实状况不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情形,具有较大误导性。而伴随着各项误导性信息的发布,2015年5月12日,安硕信息股价报收450元,5月13日安硕信息股价最高涨到474元,一年之内公司股价涨幅高达13倍,成为当时A股市场上第一高价股。

  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安硕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曹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投服中心表示,基于上述行政处罚,投服中心再次启动证券支持诉讼,公开征集因安硕信息误导性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通过投服中心的支持诉讼向侵权主体进行民事追偿,加大其违法成本,既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警示市场相关主体依法合规,勤勉尽责,避免触碰法律的底线。

  聚焦责任主体 首偿责任直指违法违规高管

  投服中心表示,在实施误导性陈述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三个责任主体中,如对安硕信息进行追偿将损害到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投服中心只将安硕信息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将高鸣作为第一被告,主要考虑是:高鸣时任安硕信息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965.45万股股份(2017年2月10日解禁96.54万股),占总股本比7.02%(4月25日市值约2.6亿元),是公司一系列误导性陈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投服中心的征集公告,如果投资者自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8月16日期间买入安硕信息股票且未全部卖出(即在2015年8月16日仍有余额的),2015年8月17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因此遭受损失,那么投资者很有可能符合索赔条件,可依法起诉高鸣、曹丰和安硕信息三责任主体。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若投资者不确定自己是否因虚假陈述遭受了损失,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主动与投服中心取得联系,按公告要求提交证据材料,投服中心将协助投资者进行计算,判断是否受损。

  投服中心呼吁广大中小投资者及时了解自身权益状况,根据《征集公告》对照了解是否属于适格受损投资者。凡因安硕信息上述误导性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均可按照《征集公告》所列条件和要求,向投服中心申请证券支持诉讼,在投服中心的专业协助下,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索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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