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任性停牌信披违规 厦华电子及其董事长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近日查明厦华电子办理停牌事项不审慎,重大事项进展披露和风险揭示不及时、不充分,并决定对厦华电子及时任董事长王玲玲(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予以公开谴责。

  上交所查明,厦华电子首先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停牌长达9个月,虽经数次变更重组标的仍以失败告终;其次,在重组终止并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期间,以筹划非公开发行为由继续停牌,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并复牌后,又先后2次以拟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为由停牌,期间非公开发行方案先后经历披露、拟调整、决定不调整、再次拟调整,最后未调整并终止的多次反复,至6个月重组承诺期满,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同时再次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继续停牌长达2个月。在上述期间,公司3次变更收购标的,先后筹划收购火瀑云项目、爱财网项目、苹果信息项目和数联铭品项目等4项标的,均以失败告终。

  在厦华电子筹划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过程中,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除日常多次口头提醒外,分别于2015年6月、8月和9月以及2016年3月先后4次通过书面函件和现场沟通方式提醒、督促厦华电子避免长期停牌。但厦华电子依然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收购事项为由长期停牌。上交所表示,厦华电子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发行停牌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论证不审慎,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对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造成不利影响,情节严重。

  另经上交所核实,厦华电子进入重组停牌3个月后,于2015年3月19日公告称其重组标的资产为火瀑云公司,后变更为爱财网络。2015年6月24日,厦华电子时任董事长王玲玲等人即与爱财网络董事长钱志龙及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代表进行了沟通商谈,并于7月7日就交易合作意向达成一致意见。但厦华电子于7月9日披露的重组进展公告中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未揭示重组不确定性及重组标的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直至7月15日才披露更换重组标的为爱财网络。

  之后,由于厦华电子与爱财网络就估值作价、标的资产的具体选择等存在分歧,其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以现金收购北京隆和及上海爱屋持有的北京苹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并于8月23日与交易对方就苹果信息股权及投资等事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是,厦华电子于8月26日发布的重组(爱财网络项目)进展公告仍未能充分揭示重组事项终止的风险,且其于9月3日披露的进展公告中也仅简单提示“双方针对交易方案中涉及的相关核心条款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次重组能否达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直至9月8日才公告终止筹划重组事宜,同时启动非公开发行。

  此外,2015年12月28日及2016年3月7日,厦华电子以拟筹划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为由,申请公司股票连续停牌。但厦华电子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中,仅概括披露“该非公开发行方案可能发生变化,拟对该预案进行调整”,未就具体的调整事项及其对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影响予以说明,也未提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终止的风险。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重组和非公开发行事项均属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事项。厦华电子在未经充分论证和审慎决策的情况下,启动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停牌,虽经多次提醒、督促,依然不断变更、调整、反复筹划重大事项,其筹划重大事项不审慎,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严重影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同时,厦华电子筹划的重组和非公开发行一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公司未能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充分披露有关重组标的变更、终止、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信息,风险揭示不充分,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预期和知情权。厦华电子时任董事长王玲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停复牌事项的主要责任人,理应审慎决策公司股票停牌事项,积极推进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认真按照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和公司股票停牌事宜,但其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未审慎办理停牌事项、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不完整、不充分负有责任。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