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与上海司法局签订《合作备忘录》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海证监局14日在沪与上海市司法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围绕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宣传方面的协作、建立联络员制度等六大内容展开,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活动中的执业行为。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上海证监局与司法局促进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律师行业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上海证监局纪委书记陈波表示,《合作备忘录》是双方监管协作向纵深发展的有益尝试,并期待《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内容能得到扎实有效的实施。希望上海的证券律师提高政治意识,以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做好证券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证券法律服务质量。希望律师事务所注重规范化建设,发挥基础管理作用。
签约仪式后,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综合处处长顾军锋介绍了监管机构对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情况,总结了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范的相关要求,强调律所应当健全对风险的防控制度,保障资本市场的安全稳健。顾军锋结合证监会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监管检查情况,要求证券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应当逻辑严谨、说理性强;工作底稿格式内容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他建议律师应当正确认识律师监管的总体趋势与未来态势,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勤勉尽责执业,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建设,关心呵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