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信披违规收监管函
董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鸿达兴业(002002)12月3日午间公告,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8年11月29日,公司以直通披露方式公告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预披露提示性公告。减持预披露提示性公告属于事前审查公告,在办理上述业务中误选公告类别,将事前审查的公告以直通方式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和第2.1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