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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制定的《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

程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程竹)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称,此次新制定的《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高峰称,新制定的《外商投资法》和现行的外资三法的区别和特点有:一是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二是着力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三是规范对象限定为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不再规范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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