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日前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私募基金投资于一级市场、新三板及再融资未流通项目合计资本金规模已达4.72万亿元,较2017年底增加6100亿元。
私募股权基金站在逼近5万亿关口的当下,其制度红利以及业内对相关制度建设的呼吁也在升温。洪磊呼吁,应当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作出有利于长期资本形成的制度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影响全球资本市场的不确定因素犹存,但随着小米等内地创新型企业纷纷赴港上市,“新经济”公司上市热潮来了。对于私募基金来说,上市并不一定是投资人的摇钱树。2017年包括众安在线、阅文集团等在内上市的“新经济”公司在经历了上市后的狂热后,股价均较上市初期有了较大幅度的下折。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外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火热,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主要通过企业IPO退出,并购基金市场有待成熟。随着中国市场走向成熟,以往出现的超高回报私募投资项目将逐渐减少,短时间内获得超高回报将越来越难。
私募基金成直接融资重要通道 形成资本金4.72万亿元
“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未流通项目8.56万个,形成资本金4.72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6100亿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日前透露的数据显示,私募基金已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通道。
其中,私募基金投早投小趋势显著,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关键支持。在投项目中,投向中小企业项目合计4.54万个,在投本金1.66万亿元。从行业分布看,互联网等计算机运用、机械制造等工业资本品、医药生物、医疗器械与服务、传媒等产业升级及新经济代表领域成为布局重点,在投项目企业数量合计4.15万个,在投本金合计2.03万亿元。
洪磊表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技术创新及其应用为投资目的,为新技术找到产业化扩张路径,能够持续推动企业成长和产业升级,是风险定价和风险分担机制最充分、创新资本形成能力最强的资源运用机制。
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洪磊认为,公私募基金的共同经验表明,信托关系是资产管理业的根本关系,恪尽受托人义务、切实防范利益冲突是赢得投资人信任的前提,是资产管理的根本要求。《基金法》忠实贯彻信托关系,围绕基金财产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和基金管理人的受托义务建立了完整的制度框架,应当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根本大法。
在他看来,虽然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性质不同,实施的手段和保障措施不同,但二者均为法律授权的对行业行使规范权力的主体,是法律基于行业特征作出的针对性安排,体现了法治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因此,私募机构按照《基金法》要求,在行业协会登记备案,接受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持续监管,依法合规开展集合资金、组合投资活动,行使从资金到资产的金融转换功能,事实上具备了“持牌”特征,应当在《基金法》下得到公平待遇。(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