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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QDII资格获批

李惠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惠敏)近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核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批复显示,核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城基金”)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同时,长城基金需在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筹备工作,筹备情况通过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前,不得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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