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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再查资金占用 3107家挂牌企业需专项报告

谷枫21世纪经济报道

 

  股东及关联方占款的问题,在主板治理多年的情况下,有在新三板死灰复燃的迹象,将是今年核查的重点。

  本报记者 谷枫 北京报道

  针对资金占用的监管再次升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企业和券商处了解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业务部向各家主办券商下发了要对挂牌企业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统计的通知。

  不过,根据公司业务部向各家券商下发的统计范围显示,并非要求所有挂牌企业都被要求做这项统计,监管层提供的统计范围为3107家挂牌企业。

  细化资金占用认定

  “年报披露时,其实监管层就已要求企业随年报一起提交资金占用的专项报告。现在要梳理这件事,所以才有这个动作。” 国信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鲁先德表示。

  “尽管此前券商和企业已进行了一轮资金占用的排查和披露,但彼时监管层并没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很多公司将所有情况都上报了,因此也给监管层下结论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华东地区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告诉记者。

  因此,此次公司业务部下达了具体要求,详细解释了什么是资金占用,如何判断资金占用。

  “这次重新再反馈,也相当于根据监管层提供的方向重新进行梳理和核查,这次的反馈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未来监管层决策的基础。”前述投行人士表示。

  股转系统认定,挂牌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以及挂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偿还债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承担担保而形成的债权将被认定为资金占用。

  另外,挂牌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资金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从挂牌公司拆借资金。

  “股转系统要求我们依据挂牌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意见,对是否涉及上述情形进行判断。同时还强调挂牌时或者挂牌前已清理的可以不认定为资金占用。”一家华中地区大型券商场外市场部的人士表示。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不认定为资金占用的情况,方便券商做出判断。

  通知指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可能会存在备用金,此种情形一般不认定为资金占用。

  “此前随年报一同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中,将备用金列进去的公司应该不少,这也是为什么这次股转系统特别强调备用金不算占用资金,因为这类情况挺普遍的。”前述华东地区券商人士讲到。

  另外,“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借款以及经营性往来”和“联营企业的经营性往来”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经营性往来也不认定为资金占用。

  成监管红线

  一位接近股转系统内部人士透露,“股东及关联方占款的问题,在主板治理多年的情况下,有在新三板死灰复燃的迹象,因此将是今年核查的重点。”

  事实上,股转系统早在2015年第四季度便两次下发通知,要求2015年以来所有有过发行记录的企业,就“大股东占款及提前使用定增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股转系统也对自查结果进行了反馈。2015年12月22日晚,凌志环保(831068)披露了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

  全国股转系统联合地方证监局在2016年3月又进行了一轮针对挂牌企业的财务抽查,其中占款问题再次成为核查重点。4月以来,已有数家公司因为资金占用的问题被地方证监局出具了《行政措施决定书》或是警示函。

  记者从一家券商内核部门人士处了解到,该券商向持续督导人员强调务必重视占款问题,股东及关联方占款必须偿还干净,且不能再次发生。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海滨表示:“这一次年报披露和审核过程中发现了很多事项。资金占用从挂牌贯穿到年末披露的全过程,就是一条红线,是不应该发生且零容忍的事。新三板有它的特殊性,基数较大、不设财务标准,中介机构比较杂。资金占用在挂牌的时候就是红线,挂牌满一年出年报的话更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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