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汽车行业“双积分政策”尘埃落定。9月28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五部门联合公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该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工信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释,制定《办法》是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截至2016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94亿辆,车用汽柴油占全国汽柴油消费70%以上。为了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借鉴美欧等国家汽车企业的立法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汽车产业实际,制定了《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办法》,新能源汽车积分中,正积分可以自由交易,但不得结转(2019年度的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负积分可以采取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的方式抵偿归零。乘用车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仅限其在当年度使用,不得再次交易。此外,《办法》提出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