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静
2018-04-09 13:23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编者按:4月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规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规程》分为26条,明确了视同销售的范围、运费扣减的条件、代扣代缴的原则、应税产品计税价格确定方法以及规范申报、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风险管理等事项。
其中,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规程》明确规定,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资源税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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