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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

中新网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的通知》。通知明确督查目的:及时掌握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进展、创新做法、典型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地把中央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改革稳步进行。

  通知明确了五项督查内容:一是建立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二是推动改革的具体举措情况。三是改革进展情况。四是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五是各地在推进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政策建议。

  通知指出,督查采取省级自查与中央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省级自查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组成4—6个督查组,选择8—12个省,每个省选择2个县,于9月份深入到农村进行实地督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认真自查,并就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改革举措、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自查报告,8月31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在督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了解真实情况。既要座谈听取相关汇报,也要深入基层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既要了解面上情况,也要剖析点上做法;既要总结经验,也要发现问题,以督查促进改革稳步推 进、取得实质性效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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