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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视点】坚持市场化原则 让科创板行稳致远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科创板上市申请的受理、问询正有序进行,市场各方预期明确而稳定。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市场化原则和公开、透明的承诺,初步得到有效体现。这一原则和精神,正是科创板实现“从0到1”并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和遵循。

  科创板制度改革将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和支持,以及申请、审核、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的全过程公开透明,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市场。一是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交易所着重从投资者需求出发,从信息披露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角度开展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二是推进审核公开透明。推进审核标准的统一化、公开化,增强审核公信力;并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审核进度、上市委会议等关键节点的审核进度时间表,强化审核结果的确定性;及时公开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和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内容,加大审核过程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审核时限,稳定市场预期。三是压严中介责任。突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把关,推动落实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职责,更好发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看门人”作用。四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鉴于科创板的定位和功能,科创板上市规则设定了多套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特征、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标准。科创板的上市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完成组建。从公布的名单来看,各委员会成员来源广泛,以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高科技产业的业内人士,以及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代表为主,来自监管机构的代表为辅,具有较为充分的市场代表性。上交所关注的重点在于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而企业是否具备科创板上市条件,则将更多地由委员会的专家以及来自市场的专业人士判断。

  总之,科创板不会是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选择企业,而是由市场、投资者选择企业。在整个审核过程中,交易所将更多地与保荐人打交道,重点关注保荐人对发行人的评估、判断是否客观、合理,并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向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咨询。与之配套,科创板将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建立执业评价机制,通过商业约束和声誉约束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对科创企业的遴选功能。借助于市场化和透明度,市场各方归位尽职有望得到更好地落实。

  科创板的市场化原则还体现在正式开板后的交易方式以及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上。从制度设计上来看,科创板将引入一系列更符合创新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的制度安排。科创板设置了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制度和更加市场化、更高效便捷的并购重组制度。在交易方面,科创板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优化融券交易机制,为市场提供更高效的“卖空”能力,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改善“单边市”问题,促使市场更有效地发挥价值发现功能。

  我们相信,只要始终秉持市场化和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不为来自市场之外的压力所干扰,科创板就能始终与科技创新的脉动相呼应,满足中国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对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一个虚怀若谷、有容乃大的科创板,定能行稳致远,前程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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