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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部门: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12月27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方案》明确,11个地区被确定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

  《方案》明确,2022年-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方案》提出,有关部门要优先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企业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利用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有关金融机构要根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试验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支持整体打包立项的城乡联动建设项目融资;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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